黄智賢在她的臉書粉丝專頁《黄智賢的世界》中替我仗義直言,也對陳菊的《泡湯案》有所着墨,我做一些補充。
從2005年10月我拿出《陳哲男在韓國濟州島賭博》的照片,掀起台湾反贪腐熱潮後,我便成了綠營的心腹大患。後來的高捷弊案,總統府炒股案,扁女婿内線交易案,扁妻收賄案,SoGo侵占案,扁子洗錢案,美国大華超市案,扁的國務機要费案,扁的二次金改案,…我已成為綠營必須除之後快的標靶,所以扁才將黑手伸進司法硬把我關進黑牢。
綠營没料到的是我被關進黑牢後,他們上窮碧落下黄泉,竟找不到我一丁点不乾淨可被攻擊的把柄,反而使我越打越旺,殺傷力更大。於是綠營改弦易辙,想利用司法羅識打擊我的揭弊公信力,陳菊的《泡湯案》應該就是在這个思維下形成的,而檢察官施昱庭成了操刀的劊子手。
從呈堂的証物被調包,我被施昱庭起訴兩項莫須有的罪名:一是以《雨量分布圖》偽装成《陳菊通联記錄》,二是偽稱擁有陳菊泡湯的錄影带。起訴後,自由時報和蘋果日報大幅報導,三立和民視跟著熱炒,然後這个案子就瞒天過海的以公訴罪進了法庭。
當時的大環境氛圍對我非常不利,但我仍在2011年和2012年初成功打了三个弊案:一是蘇嘉全的《違法違规的豪華農舍案》,二是蔡英文的《宇昌案》,三是大选的《賭盤操控選舉案》,已故的深綠名嘴汪笨湖説了句公道話,這些弊案是使馬英九當年打敗蔡英文的关鍵。
陳菊的《泡湯案》進入法庭,絶對是禁不起考驗的,在一連串的調查、勘驗、辩論過程後,真相大白了,完整的内容都被記載在《一審法官的判決書》中,我當然是無罪勝訴的,只是陳菊和檢察官仍堅持上訴,繼續糾纒住我。
司法的程序是很冗長的,所以就很容易被操弄。2014年發生《太陽花事件》,我在事件發生第一天在中央电視台做評論,那時太陽花还没成為運動的代名詞,我查出綠營對磐据立法院議場的學生提供大量補給,包含香蕉,所以幕後的黑手是台独的民進党。這段視頻被扭曲散佈成了《指花為蕉》,於是在刻意操作下的結論出來了:一个過去拿雨量分布圖假冒通联記錄並被起訴的人,現在又指花為蕉攻擊學生,這种人説的話還可以相信嗎?
綠營的目的很簡單,一手用司法和網路摧毁我揭弊的公信力,一手在執政後施壓媒体封殺我的發言空間。而綠營也摸準我心高氣傲,绝不向權貴、媒体老板、台独年輕人妥協低頭的性格,再加上用司法濫訟绊住我前進的脚步,於是一个原本讓綠營最畏惧的心腹大患就此了結。
看了董智森的仗義執言和黄智賢的雪中送炭,心中百味雜陳。智賢希望我為其粉丝專頁做補充,只是一提筆就刹不住車了,在心如潮湧的情緒下,寫就這一千多字的半長不短文。
sogo案判決書 在 阿扁們俱樂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攸關SOGO百貨經營權「歸屬」至為關鍵的太流公司增資登記案爭議再起,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廖國棟今天在院會總質詢時指出,根據經濟部函釋及最高法院判例均明文規範,一人董事會所作決議無效;當年太流公司增資董事會已經法院判決確認為「一人董事會」,公司登記理應撤銷。廖痛斥,新政府至今毫無作為,行政院長林全更是推卸責任,恐將讓台灣成為「全球法治國家的商業登記之恥」。
《上報》去年曾獨家披露,在民進黨新政府上台後,太流公司登記爭議一案,可能將出現重大轉折。據了解,今年1月5日,為處理太流公司登記案所涉及的法令爭議及登記效力,廖國棟曾召開協調會,邀集行政院法規會主委劉文仕、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經濟部長李世光、商業司長李鎂,以及立委任內多次為該案提出質詢的遠景基金會董事長陳唐山等人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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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會議各方達成一致共識,並由李世光親自撰寫修改會議結論。李世光在會議結論中表示,太流公司登記案許多行政作為及爭點,均由司法機關檢視過,並作成判決,但仍有部分事實認定及法律見解有所不同,此涉及對相關判決之看法及函釋內容之解釋,因此有釐清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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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光表示,經濟部必須依法行政,為釐清該案各個判決解讀之法律見解爭議,以利經濟部處理該案是否仍有採取其他法律途徑之可能,建請行政院法規會於1月17日前,邀集相關機關及學者專家深入研究,屆時經濟部將派員參與討論,再參酌會議建議意見,「審慎考量本案循其他法律途徑處理之可行性。」
不過,廖國棟今天下午在立法院會總質詢時抨擊,經濟部因為處理公司登記產生疑問,李世光因而請求行政院法規會協助,未料卻遭到政院「高層」人士拒絕,「你們讓部長(指李)前進也不是,後退也不是!」
廖國棟詢問林全,林全過去在產學界的經驗豐富,也擔任多家公司獨董,股份有限公司若董事會只有一人出席,到底決議有沒有效?可不可以依此辦理公司登記?
林全:尊重主管機關處理
廖國棟並出示經濟部於民國93年所作的「經商字第09302073130號」函釋,當中白紙黑字說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採「合議制」,且依據最高法院民國65年「台上字第1374號」判例意旨,會議決議應有2人以上當事人,基於平行與協商的意思表示相互合致成立之法律行為。如果僅有董事一人親自出席,即使有其他董事委託代理出席,因實質上無從進行討論,未具會議基本形式要件,會議「係屬無效」。
對此,林全答詢時均四兩撥千斤地回稱,「法律部分我不是專業」,他不清楚廖國棟所說的有沒有指涉哪一個「個案」,因此無從評論;過去他擔任獨董時,也完全沒有發生過有一人董事會的問題,一切尊重主管機關來處理。
此言一出後,隨即引發廖國棟不滿痛批,一人董事會當然不可能達成平行、合致的意思表示,政府在經由司法機關定讞,確認是一人董事會後,該公司登記就應該要撤銷,「無效結果可以登載嗎?」廖痛斥林全根本是推卸責任,並以蘇建和、江國慶等司法冤案形容,政府若仍毫無作為,該案恐將變成「商業登記之恥」,「即使瘋狂如川普,也要依法行政、尊重司法,這是法治國起碼的作為!」
面對廖國棟一再逼問,林全最後只好允諾,相關問題他會指示經濟部在會後提供書面答覆。李世光補充說明時則坦言,「按照現在的解釋令是一人董事會不能成立」,李說,行政機關依據法官判決行事,判決書怎麼寫就怎麼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