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狂新聞
最近有一場大拜拜在舉辦,叫做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但民意調查指出有五成的人在會議展開之前,就對這場司法改革沒有信心。而且更妙的是在過去半年之內,對司法改革有信心者減少7.9%,沒信心者增加了6.7%。
這不是很奇怪嗎?一個會議和改革還沒開始,為什麼大家就越來越沒信心?答案很簡單啊!因為這個會議裏面混入了很多簡直是卡提諾狂新聞第一名等級戰力的人物啊!只是他們在作惡多端的時候,狂新聞而沒出現而已!
首先來看看籌委會副執行秘書的國安會諮詢委員林峯正,最近每次都是他出來面對媒體表示會議很順利沒有黑箱,而且這人不是時代創黨成員之一嗎?為什麼他這麼有資格上狂新聞呢?
根據維基百科的記載:【2013年4月5日晚間,林峯正和友人聚餐,酒駕被警方攔檢,酒測值高達0.58,他通過生理平衡檢測,但涉拒簽酒測數據單,隔日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檢方訊後以新臺幣5千元交保。林被移送台北地檢署後,向檢方詢問有無緩起訴機會,檢方提醒前提必須「認罪」;林同意後獲緩起訴1年,被處分繳新臺幣4萬5000元罰款及接受6小時交通安全講習,訊後諭令新臺幣5000元交保。】
就是這麼狂!我國改革司法的籌委會主要執行成員,就是一個民眾對司法最為不滿的酒駕輕罰,甚至繳個四萬五千元上六小時課就沒事的活生生例子啊!
找一個民眾最不滿的酒駕前科犯來籌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狂不狂,狂啊!江春男一樣酒駕,結果連駐新加坡代表的位置都丟了,但是林峯正卻升官發財變成司法正義的代表,你說狂新聞是不是應該給它第一名?
但正當你以為這已經很狂的時候,還有更狂的。
現今檢察官覺得工作負擔過大的原因之一,就是有很多莫名其妙濫訴,濫用法律資源,導致司法人員疲於奔命的狀況,所以司法改革也該納入這條挑戰。
但結果台灣網路史上最為人熟知的濫訴之王,用司法壓迫言論自由,只因為網友與她廢死立場不同就提告一百零八人的中正大學盧映潔大嬸竟然也獲選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的委員?
震撼了吧,這傢伙只因為我上電視評論她的濫訴行為跟打壓言論自由的作法,就又提告,結果雖然理所當然是不起訴,但司法資源有沒有浪費,有啊!
更妙的是,根據蘋果日報二零一四年的報導:【曾因廢死言論遭圍剿,而控告108名網友的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盧映潔,自己也因網路言論挨告!
盧映潔去年在臉書PO文,影射同校犯防系美女副教授陳慈幸「號稱讀刑事法的人像紅衛兵一樣」、「不懂罪刑法定原則,冏,法律系大一的都懂」等,被陳怒告侵害名譽求償160萬並要求登報道歉。高雄高分院判盧映潔應賠償陳慈幸10萬元,並在校內5單位網頁與實體公佈欄刊登道歉聲明。仍可上訴。】
罵人紅衛兵結果被求償敗訴的傢伙,現在被分在第五組【維護社會安全的司法】這一組,這真是太狂了啊!我國司法要維護的是這種四處告人,濫訴,罵人紅衛兵還被判要賠錢的傢伙嗎?你要讓這個多次告人敗訴,壓制言論自由的傢伙指導台灣的司法改革甚麼東西啊?事實上,這傢伙搞不好會因為我說實話而又告我一次,這就是推薦人要的司法改革?推薦人是不是狂新聞看太多了想要讓她上榜呢?
好啦,但最後卻可能不是唯一的是,真正狂的要來了!跟盧映潔分在同一組的竟然還有一山還有一山高,還有在道德低落程度上可以超越盧映潔的人!震撼了吧!
這人是誰呢?讓我給你看一則2007年自由時報的報導:【台中市驚傳街頭情殺命案,執業律師劉北元不滿交往四年多的女友張秀鳳與他分手,昨日下午跟蹤張女及其母親至中市精誠路一家麵包店,走出店外,持預藏小菜刀當著張母面前朝張女連砍十多刀致死,附近監視器全程拍下劉某激烈殺人過程,現場血跡斑斑,慘不忍睹。】
是的,張秀鳳不過就是因為想要脫離劉北元的畸戀,就被當著她母親的面刺了二十三刀,當街給活活刺死。
但我們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選擇的代表是誰呢?是當面目擊自己女兒被砍死的被害者的母親?或者是將劉北元繩之以法的警察,或者是起訴劉北元的檢察官?
都不是啊!真正狂的地方是,台灣選出來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的委員,可以對整個司法體制指指點點的人,就是他媽的殺人犯劉北元啊!這狂了吧!你挖破馬桶也想不出來的人選,就是他啊!
但他到底是個甚麼樣的人呢?在一篇由楊肅民下筆的報導中,劉北元坦承了:【我承認我很有女人緣,我跟太太結婚半年後,就有一名女子跟著我長達十一年,報上報導我腳踏三條船,其實不只。我在感情處理上有很大問題,我沒有去追求,但我不會拒絕,很貪心,又不會分手,所以才會累積成大災難。】
網友廖世承還特別來留言:【我當時就住在這附近~波士頓麵包的其中一個女店員是我朋友~當時他講到這人如何置被害者於死地~而且是在她母親面前~不理被害者母親的哭泣勸阻~聽了實在令人怒火中燒~
司改國是會議應該要檢討的就是這樣的人
為什麼這樣的人可以輕判關幾年就出來
現在還變成司改國是會議成員?
他還在第五組 "維護社會安全的司法"內
我怎麼想都想不透.....】
不要說廖世承想不透,我也他媽的想不透。因為仔細一查,發現劉北元果然是名有非常深刻經驗熟稔司法的大律師,他完全集合好了所有在台灣殺人不會被判死刑的關鍵重點:
第一個,雖然他帶著預謀準備的刀具,擺明就是預謀殺人,但是他喝了酒。(這跟酒駕撞死人被輕判簡直一樣)
第二個,雖然當場張女母親不斷阻止他,但他依舊不斷揮刀砍殺,但是他聲稱自己完全不記得了。(失憶殺人,都不知道多少殺人犯用過這個理由了)
第三個,雖然他外遇,腳踏多條船,最後還聲稱自己不能接受對方分手而殺人因為張女才是他的最愛。(童仲彥講的話幾乎一模一樣啊!差別只在於對方沒有死!)
第四,他駕車逃逸是為了看媽媽,了不起,孝順!
第五,他還透過自己當警察的哥哥自首,表示深具悔意!了不起,自首!
好啦,就算像我這種不太懂得玩弄司法的人都知道,這簡直集合了所有抗打擊抗毒抗死刑的+9神裝,只要在台灣,就算包青天來了也不能判他死刑啊!
好啦,結果法官斥責檢察官說這傢伙是個人才(我他媽的也覺得他是個人才),絕對不可以重判,所以判了他十二年,檢方也放棄上訴。然後他關了八年就出來了!然後寫了兩本書就當上了中華民國史上最重大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的【維護社會安全的司法】這一組的委員啊!
媽呀!簡直廢到笑!
他根本就是台灣民眾不相信司法的濃縮代表人物啊!玩法有錢,殺人輕判,賠錢了事,不要說死刑了,連無期徒刑都不用,他媽的你當著人家媽媽的面,無視媽媽的求情砍了你外遇對象二十三刀,血流滿地,可怕到附近的麵包店店員都不敢出來,結果不但關八年就出來,而且還當上了中華民國司法改革委員會的委員,主要負責的題目是【維護社會安全的司法】?是怎樣,要教導大家如何殺人免死嗎?是要讓鄭捷看看老子殺人懂法就是跟你不一樣?是要讓其他殺人犯覺得這人超棒的超勵志的,我將來也要像他一樣嗎?
我的老天鵝啊!這到底是國是會議還是狂新聞啊?果然9487就是狂!
員林監視器推薦 在 鬼故事夜遊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靈異事件之重新探討】
在距今七年前 彰化地區曾發生了一起離奇失蹤案
比美國的藍可兒事件更離奇難解
這起離奇失蹤案 後續報導則稱之為「彰化母女電梯失蹤案」
此失蹤事件內容是 於2008年1月20日
一名37歲劉姓婦人與家人發生爭吵 一氣之下帶著4歲女兒離家出走
但最後的身影 卻出現在與婦人和家屬毫無關聯的 員林鎮一棟大樓的頂樓
電梯監視器錄下了 婦人和其女兒的最後身影
出了電梯後 兩人從此人間蒸發不知所蹤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E9SuiU9i3Q
這個失蹤案件算滿特殊的
因為婦人吵架離家後 前往的不是平常會去的任何地方
而竟是一個與自己毫無瓜葛的大樓
並在走出電梯前 脫下自己與女兒的外套 鞋子 且面帶微笑..
在事件發生後 當地警方已經找遍整個大樓
並也找遍了大樓的水塔 管線間 通風管 電梯井...等地方
也調閱附近所有大樓以及 路口和街道監視器
都完全找不到母女二人的下落
這個案件也被警方列為懸案 在五年後警方一度重啟調查
仍然完全一無所獲 毫無進展發現
藍可兒事件 還有發現藍可兒遺體 雖然仍然充滿種種疑團與難解之謎
但是彰化母女事件更懸疑的是 至今仍然毫無發現母女二人的下落
比聞名全球的藍可兒事件 更加離奇 沒下文
此事件發生後 該大樓住戶表示照樣出入生活 完全不受影響
一名就居住在11樓的住戶表示 :「當初是我,我有看到錄影帶啊!現在11樓只有我們住啊!不會受到當時那件事所影響,我們很自在。」
對於家屬而言 此事件當然也帶來了負面的影響
失蹤婦人的張姓丈夫 疑似因此事借酒澆愁 而酒駕被捕
婦人母親則因女兒和孫女音訊全無 沒有一天能好好睡覺 天天擔心害怕
失蹤婦人的女兒 也曾求卜問過神明
然而神明卻表示「媽媽只是出去玩」
失蹤大樓 google街景圖 http://goo.gl/maps/Zg5l1
彰化縣政府也於失蹤案後 發出相關協尋通報 http://goo.gl/VqRpW
在國內外偶有所聞 離奇失蹤事件
但這消失事件 卻是至今在眾目睽睽之下 離奇蒸發 (警方調查~監視器~管理員~)
相比有找到遺體的藍可兒 更充滿了難解之謎
也有許多網友臆測 是否走入了異次元空間 被外星人帶走
故事也有些相似倪匡的科幻小說情節
不知道大家怎麼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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