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第三篇文章
說要打
但也一直考慮
有些人說打了這些沒意義
也不一定有人信
沒錯 可以不要信
每次都要一直回想到底發生什麼事情也很累
有時候也想不完全 又需要再補充 很累
不打一直被誤會 雖然打了也還是會有誤會
但不打我真的心裡鬱悶影響情緒
當初 解不掉約已經一段時間
透過一位朋友的介紹
認識了一位自稱湖南衛視主持人的經紀人
叫(瑞奇.朱俊憲) 你們可以估狗他的大名看看
他也聲稱能幫我解約
前期他看似熱心 正義
他見我憂鬱
建議我去看醫生
不然我也不知道要看醫生
那我也跟醫生照實講我的心境 感受
隨後他讓我上了一本周刊 叫周刊王
我當時心裡非常複雜
因為內文是砲轟我的偶像蕭敬騰 但跟我訴說的不一樣
可我能怎樣?
也因為與曹西平 四哥 認識
在我高中時 四哥就常常給我提醒 建議與關心
所以我半夜與他訴苦
他也因擔心我
所以連夜發文 當時才會瞬間有這麼多合約糾紛的新聞
(謝謝四哥)
瑞奇沒多久馬上超快順勢替我招開記者會
當時我的家人 大伯 堂哥知道此事了
來記者會現場看我 我還被瑞奇臭罵 家人被趕走
我又能說什麼
我也搞不懂為何家人不能在?
當時記者會 我哭了
是因為很多事情 壓抑了很久
後來是順利解約了
陪同解約的律師
律師費一萬 他說 他先代墊
等我拍寫真就可以還他了
解約完後解約書也被他帶走
他在過程總是說他是因為正義
看不下去
所以他幫我 他沒有要求任何回報 沒有目的
還帶我去新生命小組教會
要我常禱告
當時我很憂鬱 我吃不下飯 睡不著覺
但解約後
他又丟了一張八年的合約給我
我心想才剛結束一個合約
他開始不斷想對我洗腦
說內地的合約都是十年二十年
內地怎樣怎樣
台灣多爛多爛
然後他多有能力湖南衛視主持人
他要讓我演男主角出唱片什麼的
有次我手機沒電
他問我要充電嗎
我故意說沒關係我有充電寶
他說 什麼充電寶?
湖南衛視主持人聽不懂充電寶我也是傻眼了
我不想得罪他我當然是委婉的拒絕這張合約
但他說不然他底下藝人要拍寫真集
要我一起拍
把授權書拿給我看
說沒什麼問題就簽了吧 大家都簽了
我看了 仔細的看了 但我看不懂 我沒想太多 我簽了
沒想過他會害我 只是一本寫真
不簽給他
那讓他拍一本寫真算感恩他吧
我簽了
但我默默拍照這授權書
後來我給很多人看這授權書
大家都罵我笨說有很多問題不能拍
我馬上告訴他我覺得我現在的狀況好像不適合工作
也沒跟他鬧翻
我還是擺攤過我的生活
也一直沒準備拍寫真
有次他說幫我接了業配文
我說不要接了
他告訴我
如果你不做演藝工作了
那你近期有收入之後
再麻煩我把他代墊的律師費匯給他
我說
我已經回去做生意 錢雖然賺得不多
但很實在很快樂
演藝的工作目前真的不敢想
也還沒準備好
謝謝他幫我處理合約
我約他吃飯
然後會把他代墊的律師費一萬還給他
寫真集的授權書 麻煩他也一起帶過來
他開始逃避轉移話題
說他飛大陸工作
藝人在拍戲
解約書被他的執行經紀帶走了
不在他那裏
開始避不見面
我怎麼約他就是不出面
一直要我匯款
但我始終堅持要親自拿給他
也要求他見面時把解約書還我
順便帶授權書可他一直拖延
直到五月多 他告訴我要拍了
告訴我5/22要定裝加拍攝
因為他執行經紀不在台北
我說那請他把解約書寄給我
給了地址
也告訴他我收到解約書我馬上把錢匯給他
但他回我
你鞋子穿幾號?
他總是在逃避話題
然後一直告訴我5/22要拍攝了
後來我去問律師 律師說這個授權書不拍就沒事
解約書他扣押也沒用 因為解約就是解約了
他一直在唬我
說要告我
還說歡迎我去提告
律師說
我是可以告他侵占
他叫我告他 我說 那給我地址
但沒錯 他當然是沒給我地址
當初還說不拍寫真集 解約書就不還我
我怎麼懂呢
說5/22我如果不到
後續沒完成的寫真書拍攝
一切就照法律程序處理
我其實私底下也打給出版社
總編輯告訴我
你的案子壓著 並沒有進行任何動作
不會有賠償問題
但這瑞奇 朱俊憲 卻一直告訴我要拍了 要定裝了
何解?
最後告訴我 拍不拍 不履行就考慮幫告我的人作證
告我的人是誰?
為什麼告我?
就是我前篇文打的那騙子
之前有一個不知道哪裡來的帳號叫(吳恩文) 私密我
說他是記者 一直問我事情 我沒回答
那這瑞奇在出事那時候告訴我 有記者找我 一定要告訴他
他幫我處理
結果這個人出現的時候
我找瑞奇 他卻告訴我 我們沒有合作關係 一直這樣幫我
他公司覺得不妥?
建議我先簽幾年合作約?
我得知被告後 去做筆錄 看到證據
這 吳恩文 告訴那個騙子說
我要找黑道殺他
我怎樣怎樣
那這吳恩文是誰?
幫我解約的這個過程
我覺得他很好 是個好人
當時有段時間常常帶我妹妹去吃餐廳
他有時也會來
也被我請了好幾次
確定不拍寫真後就一連串的鳥新聞
誰是始作俑者 誰在操作這一切?
我不知道 雖然我覺得很明顯
我也不想再講誰怪誰 怨誰 恨誰
怪我自己吧
我身邊的人很不支持我繼續打文章
影響我自己的情緒
但被搞 難免會心煩
總之信任是把刀阿
我只是個23歲有夢想的的年輕人
只是個 擺攤的 賣涼糕的 只是個球員
我對人信任 沒有防備心
今天檢討我自己
問我為何這些事情都被我遇到了
我真的要道歉 對不起
我太相信人 我錯了 我沒有防備人的心
我不知道有這麼多壞的人 然後我也不知道我會遇到
男孩子 跌倒了 拍拍屁股 再站起來
但我一直站起來 又一直被推倒
那我能怎樣? 我還是只能再站起來阿
可能你們覺得很扯 我也覺得很扯
但這麼無稽的事情
就影響了我的心情
大家信不信都好
但我就遇到了
時間證明一切
要怎麼說都隨他們吧
得不到就要毀掉
自己要先騙
難道不能誠信合作
打造雙贏的局面?
竭盡所能想把我弄黑
我也是笑笑
相信支持我的人也不願意看到我這麼煩
我應該多看那些支持我的言論齁
我目前只想好好的調養身心
此系列的文就到此結束
別讓想走的路 毀在別人的嘴裡
我還是原本那個有夢的我 永遠不會變
被告做筆錄家人可以陪同嗎 在 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法律沙龍誌Vol.3】接到刑事傳票,預備做筆錄或開庭,我該怎麼辦呢!?(這篇真的好重要!)
ㄧ般民眾接到刑事傳票,知道自己被告了,ㄧ定非常緊張吧!!將前往警局做筆錄,或是到地檢署開偵查庭,擔心自己會不會被關?會不會被嚴刑逼供?會不會不小心講錯話就完蛋了?
------關於檢警陪偵------
首先,你必須知道「你的權利」是什麼?
✔️你有「請律師到場陪同」的權利。
✔️你有「知道自己被告的罪名是什麼」的權利。
✔️你有「保持沈默」不違背自己意思回答問題的權利。
✔️你有「律師到場前,不接受詢問」的權利。
✔️你有「在夜間」選擇不接受訊問的權利。
(除法律規定的例外情況以外)
接著,你可能會問:那你覺得我這種案子,有需要請到律師嗎?
由於刑事案件有關的「事實」的問題,檢警會直接請被告回答。
此時律師會在旁快速記下檢警的問題與被告的回答,然後做出「法律意見」的補充,或之後書狀補充說明。
其實,ㄧ般人進到法院都很害怕,可能因為法律觀念不足,或沒遇過而精神緊繃,往往無法清楚表達,或難以如實確保自己上述的權利。
此時,律師陪同做筆錄、陪偵,可以幫助你什麼?
1⃣「偵訊前與你開會討論」
告知提醒你應有的權利,以及可能會被問到的問題,降低你的精神壓力,緩解緊張情緒。
2⃣「對於不恰當的問題當場提出異議」
在訊問過程中,面對不妥適或誘導性的問題,可立即當場表示異議,與檢警再度確認問題,或決定是否拒絕回答。
3⃣「確定你是否在自由意志下的陳述」
當然現今被刑求的可能性已經降低許多,但是當自己的人身自由落在警方手上,難免會有受到無形壓力或利誘的情況。
4⃣「確認筆錄內容就是你要表達的意思」
避免你講了ㄧ大堆內容,卻只有其中幾句被記明筆錄,這樣可能筆錄在意思的解讀上會有些誤差,進而影響整個案情喔!
這裡就簡單說明ㄧ下當您在偵訊時,可以多加注意的地方,好好保障自己的權利,希望大家不致於慌張失措喲!!
如果您覺得這個小知識讓您有些幫助,歡迎分享給自己的家人或朋友,祝福大家新的ㄧ年平安順利!
#不要急 #不要慌 #自己的權利自己捍衛
#律師陪同 #保護您與您的權益
#檢警陪偵
#黃靖芸律師
被告做筆錄家人可以陪同嗎 在 葉慶元律師(葉狀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頗有同感】
不要把律師的時間視為理所當然呀!
鄭重聲明:陪偵不是兒戲,嚴禁放鳥律師
先說明,本文說的是被告在偵查中找律師陪同偵查,而與一般委任律師打官司狀況不同。
偵查中被告,有選擇律師在旁邊陪偵的權利,所以在警察局或是法院,訊問之前,都會對被告說明有請律師在場的權利。
而律師在場的費用怎麼算呢? 一般都是按小時計費,而且警察局作筆錄往往非常的久,所以依照按小時計費的話,通常兩萬到三萬甚至更高的費用是跑不掉。
也有一種計費方式是整個偵查程序委任律師,包含製作筆錄,那價錢就更高了,因為是包含整個程序委任,通常五萬到十萬都有可能,但是就不會再用時間計費。
偵查中的陪偵有時候狀況很臨時,除了被告受到通知到警局這種情況外,許多重罪被告要陪偵通常伴隨搜索及逮捕,憲法、刑事訴訟法中都有相關的程序的規定,偵查中檢警共用24小時,24小時內要訊問完將被告送到法院,法院要決定是否羈押,如果不羈押,通常會命提供擔保金,也就是交保,因此一旦被告受到逮捕,通常都很臨時,這個程序就會顯得急迫。
家屬通常就要開始籌交保金,並且考慮是否委任律師陪偵,被告是有權利等律師到場才製作筆錄的,等律師到場的時間也可以扣除在24小時外(但也不能等太久)。如果要委任律師,通常家屬會透過管道找認識的律師,然後「律師就要放下手邊的工作立即前往現場」。
也因為情況如此的緊急,因此律師接到確定要委任的訊息後,其實就和消防隊員救火一樣,必須要馬上整裝出發,將法袍、委任狀、六法以及其他必要的物品準備好,立即趕往被告所在的位置(可能在警局或是地檢署),立即與被告會面討論案情,並且掌握狀況,參與陪偵以及去法院幫被告答辯,請求交保。
話說,昨天晚上(週四)我收到一個許久未聯絡的朋友傳Line給我,說他親戚有需要陪偵,會再打電話給我,之後他親戚打給我,說家人因遭通緝被逮捕,人在警察局,要怎麼辦,當時我告知他相關的程序,並且請他籌措交保金,如果要委任律師也可以。他也詢問我律師的費用,我報價給他,其實也可以跟大家說啦,我陪偵出場費一小時五千元,其實沒很多啦,比酒店小姐便宜。
對方表示同意,我再次確認說如果要委任律師可以再跟我說,對方表示「應該就是確定要委任了」。 請大家注意,這句話不要亂講,亂講真的很不好。如果不要委任就不要委任,我沒差,因為我本身事情也很多,不可能隨時待命。
當我聽到他說「應該就是確定要委任了」,我有跟她說,錢要見面時馬上先付,要先準備一萬多元等我到場時預付,對方也同意了。這時候一般來說律師馬上就要整裝出發了,但是對方說被告在警察局已經做完筆錄,要等移送地檢署,所以要我先待命等待。
我那時候其實已經有自己的行程安排,晚上和一個朋友有約吃飯,再晚一點和扶輪社兄弟們聚會,所以我整個晚上行程都是滿的,但是「工作重要」我相信大家都同意,所以我立即跟朋友說要取消飯局,因為臨時有工作,這絕對是違反我的風格的,因為我平常非常討厭被放鳥,我也從來不放鳥人的,所以為了去陪偵,在吃飯前一個小時放朋友的鳥,這根本不是我的作風,也違反我的原則。
在我放了我朋友鳥之後,我在家邊寫狀子邊待命等待消息,我準備被告一有消息被送到台北地檢我就馬上出發,但對方跟我說,被告要被送到桃園地檢,之後再送回台北,我聽了頗為驚訝,請他再確認。對方又打去問警局,說被告會先被送到桃園地檢,再被送到台北地檢,然後再去台北地院。而被告正要被送到桃園地檢,然後對方居然跟我說:「有消息再通知你。」
我聽了超級傻眼,甚麼叫做「有消息再通知你?!?!」我立即跟介紹人說,如果沒有要請律師,一開始就說不要就好,要就要,不要就不要,講清楚沒關係,搞得甚麼狀況不清不處的。後來對方跟我說,要等回台北送到台北地院再通知我,我聽了更傻眼,阿不是要偵查中陪偵嗎? 怎麼會是到法院才通知我? 那檢察官面前不用律師嗎? 警局不用律師嗎?
一般來說,陪偵最正常的做法是,律師接到通知之後立即出發,不管被告在哪,程序做到哪個階段,律師都先想辦法先與被告會面之後,討論案情,如果要作筆錄,律師就會在旁邊陪同,如果被告移動,律師也會立即移動跟隨被告,一直到法院開羈押庭完,如果是交保,律師還是會繼續陪在場通知家屬籌措交保金,一直到被告順利交保,律師的任務才告終結,而這個過程中,律師也會隨時掌握狀況,並且聯繫家屬,告訴家屬被告的情況,還有要注意的狀況。這就是完整的陪偵程序,其實真的很像救火隊,有時候晚上可能跟朋友吃飯,或是晚上已經要睡了,或是任何時間點,只要一通電話確認委任律師陪偵,律師馬上必須整裝待命用最快的速度前往現場與被告會面。
所以,昨晚的狀況,對方很顯然搞不清楚甚麼叫作陪偵,並且放鳥律師。 當時我跟對方說,我晚一點還有事情,這樣不確定我到時候無法馬上出發,對方居然回答「那沒關係你先忙你的,有消息再通知你。」
我要跟各位說,今天我是文明人,所以不講髒話,但是我已經整個攬趴火!!!!!!!!!!!!!!!!!!!!!!!!!!!!!!!!!!!!!!!!!!!!!!!!!!
你是在跟我搞曖昧嗎? 你是要追求我嗎? 請律師還要曖曖昧妹是甚麼狀況,要就要,不要就不要,講清楚好嗎? 後來我就出門和優秀的扶輪社兄弟們吃飯喝酒了,我還準備了一張委任狀和筆,但是用屁股想也知道,對方就沒有打電話給我了。
在此我要跟大家鄭重聲明,如果是一般的委任律師打官司或是寫狀,你當然都可以盡量考慮(其實陪偵也可以考慮啦,只是考慮的時間相對短很多),但是如果要我陪偵,因為通常狀況緊急且臨時,請 百分之百確定 要我出動,再跟我說確定好嗎?當然要打電話問我問題,或是報價之類的都歡迎,以前也有很多朋友會來電詢問這都OK,但是一旦你提到的狀況是「陪偵」,我馬上腎上腺素會激烈分泌,因為我知道有可能要立即放下手邊的事情前往救火,所以請不要亂拉火災警報,要確定要我出馬,再跟我說確定,不要隨便唬爛放我鳥,不然我會很不爽。
還有,如果要律師陪偵,你至少身邊要有個三萬元現金準備好,因為依時間計費的結果價錢大多兩萬起跳,甚至可能更貴,而且我只接受「事前預先付款」,找我去陪偵的當下見面馬上就要給我錢,我不接受事後付款或是分期付款。要有這個認知,再來找我陪偵。
也許你會說「阿給你賺錢還不好?」 我會回答「如果你要我陪偵,但是有百分之一以上的可能性會放我鳥,那林北不想賺你錢,OK?因為林北隨時都很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