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不分區議員王浩宇仍然搞不懂政務人員跟機要人員差異>
口譯哥事件還在綠黨的王浩宇議員忠心護主,跳出來說潘恆旭也是以機要職進用當高官
但被 游淑慧 港湖加游 打臉 說他搞不懂政務任用人員跟機要人員的差異
(請看新聞 👉https://www.storm.mg/article/814716)
沒想到過了一年多~至今還是搞不懂!!!
洪姊被大家罵空降簡任13-14職等的立法院有給職顧問
王浩宇po文護航說簡任13職等的機要人員在六都有「好幾百個」,衛編看到下巴都要掉下來惹
(👉 洪慈庸落選接顧問挨批酬庸 王浩宇怒駁曝真相 https://news.tvbs.com.tw/politics/1285093)
來看看台北市政府職缺表,簡任13職等以上職缺只有:
1. 3個副市長(比照簡任14職等):政務官
2. 秘書長(簡任13-14職等):事務官
3. 3個副秘書長(簡任12-13職等):1名可以機要進用,另外2名是事務官
詳參: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S0020043
簡而言之~整個台北市政府,能以簡任13職等進用機要人員的職缺,只有一個副秘書長!
PTT佛地魔你去哪生幾百個職缺阿~(佛地魔這個梗請參照維基百科王浩宇 https://tinyurl.com/yd2sufer)
很明顯王浩宇又把政務官跟機要人員混在一起做撒尿牛丸
直轄市政府各局長是比照簡任13職等任用,比如台北市政府有31個一級機關(單位),扣掉人事政風主計這三個一條鞭及警察局及消防局,柯文哲可以任命26個局處長,但這些局處長如同行政院各部會首長一樣是政務官,並不是機要人員
不過啦….26*6也才一百多個,不是「好幾百個」
機要人員是要佔公務人員編制的,如之前高雄市政府觀光局高美蘭主秘,這個職缺在前朝就已經提報銓敘部核定可以機要人員任用(六小福有幾個當過各局主秘)
還有現在高市府的林麗蟬及之前北市府蔡壁如則以12職等的顧問任用
但機要人員有明確規定,不能以正副首長、正副主管、以及12職等的參事等任用,所以口譯哥有另一個爭議在於他應該不能當駐外代表處的組長(主管職)
這樣講解 佛地魔你搞懂了嗎?
#想帶風向又被打臉
#PTT佛地魔
#全國不分區議員被打臉保證
#當了一屆多的議員還是搞不懂
#你有認真上班嗎
#把13職等說的像里幹事一樣
By衛編
參考資料:
「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
第3條:各機關進用之機要人員員額,最多不得超過五人。…中央二級或相當二級機關、安全機關、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以外之機關,得由各主管院依機關層次、組織規模及業務性質,於二人額度內訂其機要人員員額,並送銓敘部備查。
第4條:各機關進用之機要人員所任職務範圍,應以機關組織法規中所列行政類職務,襄助機關長官實際從事機要事務相關工作,並經銓敘部同意列為機要職務為限。但不得以首長、副首長、主管、副主管、參事及研究委員職務進用。
各機關之秘書長、主任秘書或直轄市政府副秘書長一人,必要時,報經上級機關核准者,得於第三條所定員額內以機要人員進用。但直轄市政府之秘書長及縣 (市) 政府、置有副市長之縣轄市公所之主任秘書,不得以機要人員進用。
觀光局工作ptt 在 肯腦濕的人生相談室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重點不在於擋掉了什麼內容,而在於為什麼我們不能自行選擇?
[0819再更新]
目前Flickr已將台灣用戶的安全搜尋選項恢復,經實測無誤,管理者並於官方討論區公告本次狀況為「Flickr在台灣上線的準備工作中發生的問題」,請參考原文網址:
http://www.flickr.com/help/forum/zh-hk/72157635129362789/
而關於「Flickr在台灣上線」的意思呢?或許可以參考新聞「Flickr台灣在地服務上線 與台灣觀光局合作」:
http://mag.udn.com/mag/digital/storypage.jsp…
個人對於Flickr快速的回應與修正感到佩服,然而,對於問題發生的原因,仍感到難以釋疑的困惑。畢竟「說明條款」不可能和「系統設定」同時發生錯誤,顯然這並非無意識的作為,只是動機為何外界已經難以臆測。另外,觀察到在安全搜尋說明條款的部分,原本的台灣字樣變成了韓國,截圖網址:
http://i.imgur.com/McIasZZh.jpg
不只是「Flickr台灣在地服務上線 與台灣觀光局合作」。事實是,我們都已不再天真。政治力的無所不在讓我們越來越疲於奔命,而政治對於網路的干涉也更加膽大心細,值得我們更審慎、更警覺地去觀察每一個事件背後的意涵。很慶幸這件事情有個比較好的結局(雖然也不過就是恢復原狀而已),要感謝所有熱心網友的分享轉發與熱血追蹤。也衷心期盼,這只是個案,不是一個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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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更新]
「Tenz Shih 各位好,我是Flickr 在台灣的社群經理。跟大家報告一下最新情形:目前確認這是因為上線前準備工作中發生的問題,台灣這邊將會重新開放安全搜尋選項,但也需要一點時間。謝謝各位對此事的關心。」訊息來源:https://www.facebook.com/lazy.news/posts/539614449419300
註:尚未確認是否開放,請大家持續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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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今天發現Flickr針對台灣用戶的瀏覽內容,進行某種稱為「安全搜尋」的強制過濾,而沒有人知道為什麼。
知名的網路相簿「Flickr」,無預警取消了台灣用戶控制安全搜尋的權限,用戶看到的Flickr內容,將會經過官方過濾,被認為是「不安全」的照片即無法顯示。而用戶無法關閉這個審查功能。(google的審查則可以關閉)
舉例來說,美國的攝影師Spencer Tunick,以拍攝集體裸體活動聞名。若用台灣帳戶在Flickr上搜尋"Spencer Tunick",會出現以下結果:
https://lh6.googleusercontent.com/…/S5VJXCW5Z98/s1400/F5.jpg
而原本沒有過濾的內容應該是長這樣:
https://lh3.googleusercontent.com/…/4-0mykNzGfc/s1400/F4.jpg
顯然搜尋結果已經不太一樣。當然這個例子的照片只是排序不同,但透過英國帳號與台灣帳號交叉測試,有些照片的確會被擋掉。被擋掉的照片搜尋不到,若是好友相簿裡有「不安全」的照片,則會出現黑畫面,示意圖如下:
(顧及帳號隱私,圖有修改過)
https://lh3.googleusercontent.com/…/i44Gq7Nwllo/s1400/F1.jpg
再舉一個外國朋友的相簿當黑畫面的例子:
基本上台灣用戶看到的應該都是黑畫面,而用英國帳號登入,則可以看到原本的照片。(十八禁未滿勿入)
總之可確定Flickr針對台灣用戶限制了瀏覽內容,而且用戶沒得選擇。
我用英國的帳號登入,權限設定頁面長這樣:
http://i.imgur.com/0H3s78O.jpg
而台灣的則是長這樣:
http://i.imgur.com/0KfKEZE.jpg
Flickr官方針對安全搜尋的說明:
注意: 如果你的登入 ID 歸屬地為新加坡、香港、印度、台灣 http://xn--maktoob-wi0mk56e5ki.com/(中東區域的網路公司),則根據當地的服務條款,你僅可以檢視安全內容(這意味著你無法關閉「安全搜尋」)。 如果你的登入 ID 歸屬地為德國或羅馬尼亞,限制於當地服務條款,你將無法檢視受限制內容。
原網頁截圖如下:
https://lh4.googleusercontent.com/…/MpbbhsuW02E/s1400/F3.jpg
不知為何台灣跟新加坡、香港、印度以及某些中東國家一起被上了鎖。而中國呢?根據wiki記載,看來中國自己有一套更強大的和諧機制。
http://zh.wikipedia.org/zh-tw/Flickr…
討論區裡已經有人開始抱怨了:
http://www.flickr.com/help/forum/zh-hk/72157635088788003/
今天只是一個網路相簿,明天會不會就是google、wiki或PTT?
總之重點不是被擋掉了什麼內容,而在於我們為何不能自行選擇。
2013/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