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公布土壤液化潛勢資訊 9項配套措施並加強推出】
今(10)日主持【台北市政府土壤液化潛勢資訊查詢公開記者會】。工務局彭振聲局長、資訊局陳慧敏主秘、建管處洪德豪正工程司、都更處謝明同副總工程司及中華民國大地技師公會周揚國理事長共同出席。
此次率先全國推出地方政府「中級精度」【土壤液化潛勢圖查詢系統】,除提供市民了解土壤液化的正確知識與資訊外;亦提供市府在都市計畫與都市防災上規劃使用;以及建築師與各專業技師在工程規劃設計階段時參考,並促使開發單位依目前建管規定做好地質調查工作,預為建築基地的改良作為。
市府重視公安,針對土壤液化議題,過去資料不完整,前配合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列定之 (初級精度、中級精度及高級精度) 三級土壤液化潛勢圖,市府工務局以一年的時間,整合了中央地質調查所工程地質探勘資料庫及市府工務局營建鑽探資料庫之圖資,蒐集各公共工程及私有建案鑽探資料(計11917孔),再加以就【分析範圍】、【鑽孔總深需大於20m 】及【合理鑽探試驗數據】篩選出3,060孔,並進行液化潛勢評估,評估方法是依據建築技術規則規定並與中央地質調查所方法一致,但以更密集鑽孔數量使圖資精度再提升,並通過與專家學者的研討,製作出「比例尺1/5000」「中級精度」土壤液化潛勢圖,更能精準掌握地質狀況。
【土壤液化不是絕症,但是要對症下藥】,各式公共工程或私有建築物,如依照既有建管規定做好地質調查,並選擇適宜之基礎型式或地盤改良工法,即可避免強震來襲時發生土壤液化之可能。
市府配合圖資公布,已跨局處整合研擬9項因應對策:內容除圖資精度再持續於4年內提昇至比例尺二千五百分之一外,還包含【土壤液化知識懶人包及Q&A發送】、【公有建築地質改良示範工程】、【強化新建建築物抗土壤液化能力】及【因應震災(土壤液化)應變作為】、【土壤液化工作站諮詢】、【老屋健檢申請】、【都市更新整維經費補助】及【多元重建方案】等措施,提供民眾有關土壤液化問題諮詢服務與相關健檢與建物補強經費補助。
臺北市政府土壤液化潛勢圖網頁如下:http://soil.taipei,市民朋友可透過各式的行動載具或電腦查詢相關資訊,歡迎多加使用
建築技術規則鑽探 在 鑽探孔數規範、建築結構體定義在PTT/mobile01評價與討論 的推薦與評價
在建築技術規則鑽探這個討論中,有超過5篇Ptt貼文,作者survivaler也提到103年1月取得建造: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60條規定,每輛停車位為寬二點五公尺, 長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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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鑽探 在 Re: [請益] 請問地表鑽探的數量怎麼算? - 看板Civil 的推薦與評價
※ 引述《wasiaken (去高雄要住哪)》之銘言:
: 鑽探的數量好像是根據地表大小有所不同
: 但是忘記公式是什麼
: 有哪位高手可以跟我說一下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六十五條規定,
地基調查計畫之地下探勘調查點之數量、位置及深度,應依據既有資料之可用性、地層
之複雜性、建築物之種類、規模及重要性訂定之。其調查點數應依左列規定:
一、基地面積每六百平方公尺或建築物基礎所涵蓋面積每三百平方公尺者,應設一調查
點。但基地面積超過六千平方公尺及建築物基礎所涵蓋面積超過三千平方公尺之部
分,得視基地之地形、地層複雜性及建築物結構設計之需求,決定其調查點數。
二、同一基地之調查點數不得少於二點,當二處探查結果明顯差異時,應視需要增設調
查點。
調查深度至少應達到可據以確認基地之地層狀況,以符合基礎構造設計規範所定有關基
礎設計及施工所需要之深度。
同一基地之調查點,至少應有半數且不得少於二處,其調度深度應符合前項規定。
再查「建築物基礎構造設計規範」3.2.3節調查點數之規定,
地基調查密度應視工程性質及對基地地質條件之了解程度而定,規劃必要之調查方法及
調查點數。原則上,基地面積每六百平方公尺或建築物基礎所涵蓋面積每三百平方公尺
者,應設一處調查點,每一基地至少二處,惟對於地質條件變異性較大之地區,應增加
調查點數。對於大面積之基地,基地面積超過六千平方公尺或建築物基礎所涵蓋面積超
過三千平方公尺之部份,得視基地之地形、地層複雜性及建築物結構設計之需求調整調
查密度。
基本上,每個基地至少須有三個以上之調查點,方能勾勒出地層在空間的概略變化,但
考慮部份面積很小之基地,基於經濟考量乃規定最少須二點,惟對於土層變異性較大之
地區,仍應適當增加調查點數,以確實掌握地盤條件。依經驗每六百平方公尺(20公尺
×30公尺)至少佈設一個調查點的密度是恰當的,若基地面積較大,超過六千平方公尺
時,可依實際情況調整調查密度。若基地地層比較單調,例如都是卵礫石層或是岩盤相
當均勻的情況,則可降低調查密度,以免過於浪費;又如大規模之山坡地開發,若地層
變化複雜,應提高調查密度,以確保工程安全。
在有些特殊情況,如公園中之設施或學校中教室之擴建,由於基地面積很大而建築面積
很小,此時調查點之計算可採建築物基礎所涵蓋面積計算,此時應以建築物之最大投影
面積或地下室所涵蓋面積,兩者取較大者計算,在此面積內每三百平方公尺應設一處調
查點,建築物基礎所涵蓋面積超過三千平方公尺之部份,亦得視建築物地基之地形、地
層複雜性及建築物結構設計之需求調整調查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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